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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将定期公布住房交易均价 上半年为4246元/平方米

2005-09-09 00:00:00 点击量:
珠海市将定期公布住房交易均价 上半年为4246元/平方米
  经市政府批准,9月8日,珠海市建设局、财政局、珠海市地税局和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联合向社会公布珠海市市区今年1-6月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该市享受普通住房优惠政策的价格范围为6114元/平方米以下。
  
  由于该价格是能否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标准之一,备受多方关注,为此,记者就制定依据、公布目的等焦点话题采访了有关部门。 

  为何制定交易价格
  
  据珠海市建设局住宅与房地产科负责人谭海滨介绍,根据国家有关稳定住房价格的文件精神,普通住房将可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最近,广东省建设厅已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我省普通住房标准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根据规定,市建设局等部门测算并确定了珠海市市区上半年的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经珠海市政府批准,对社会公布,作为区分普通住房和高档住房标准之一。市民可根据此价格,并结合另外两个标准测算自己在购买住房或者转手交易时,是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交易价格是怎么算出来的﹖
  
  据谭科长介绍,市区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由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依据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系统记录的实际成交价格数据进行测算,经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房产登记中心共同确认之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共同公布。
  
  此外,金湾、斗门、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也将参照市区的做法,由区政府上报市政府批准之后,由区政府公布。

  交易价格是个动态数字
  
  根据国家七部委的规定,“政府应每半年向社会公示一次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谭海滨告诉记者,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一个动态的数字,今后,珠海市建设局等4部门每半年都将联合测算公布一次。
  
  谭科长认为,根据珠海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测算的2005年1-6月市区已经完成交易办证的商品住宅平均交易价格4246元/平方米作为我市市区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公布,即我市享受普通住房优惠政策的价格范围为:4246元/平方米×1.44=6114元/平方米以下,完全可以满足我市广大群众购房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需要,也不会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构成大的影响。

  同时,上述价格仅作为划分普通商品住房的标准之一,成为确定住房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并不作为开发商制定销售价格的依据。对于市民担心一些开发商就此拉高房价,谭海滨表示,有关部门将对此高度关注。另一方面,珠海的房地产市场是比较理性的,在珠海,既有每平方米价位达到8000-10000元的高档住宅,也有城区以外每平方米1000-2000元的楼盘,对于商品房的“性能价格比”,消费者心中有数。同时,有关部门也预计,该政策出台后,为吸引购房者,部分开发商有可能对价位在每平方米6000元的商品房进行调整“让利”。

  哪些房屋不能免征营业税﹖
  
  在采访中,谭科长告诉记者,住房转让免税的优惠是指在住房转让的过程中免征营业税。免税优惠的前提是个人购买住房超过两年,但并不是所有的个人购买超过两年的住房都能享受优惠政策,还必须符合普通住房标准,即必须同时满足珠海市公布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三个具体标准。
  
  对此,谭科长解释说,日前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就是确定住房是否享受减免营业税政策的依据之一。譬如,在市区的住房实际成交价只要是每平方米在6114元以下,而且容积率、建筑面积符合标准,同时个人购买超过两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就可免征营业税。
  
  按照这个标准,面积过大而且交易价格昂贵的非普通住房交易,不管住房是否超过两年,都将不能或者只能部分享受免税优惠。(来源:珠海经济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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