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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住宅维修资金暂按2%缴交

2008-08-18 00:00:00 点击量:

顺德住宅维修资金暂按2%缴交

●新规定在执行1%的标准同时设定最低标准 ●文件出台后,多缴的楼盘可悉数退回

    本报讯 记者叶辉丽报道:据市建设局相关规定,佛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从原来购房款的2%下调至1%。对此,房价较低的顺德将如何保障商品房足够的维修费用?昨日,记者获悉,顺德拟设定维修资金缴交的最低标准。

  顺德区建设局综合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2月1日生效的建设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按建筑安装成本的5%~8%缴交。根据该办法,佛山市建设局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物业,其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收缴标准从原来购房款的2%下调至1%。

  顺德区建设局综合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不同层高的商品楼的建筑成本不一致,市文件规定在今年2月1日后核发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的维修资金按成交价的1%缴交,是由于禅城区的房价较高,如果按2%计缴则超过了上述标准,用1%计算比较接近标准,也易于操作。“但由于顺德区与禅城区的房价差异较大,就是区内不同地段的差价也很大。如果完全按佛山市1%的要求执行,可能会导致部分小区的维修基金不够用。”该负责人表示,顺德建设局正在拟文调整维修资金的缴交标准,在执行佛山市售价的1%标准的同时,还将设定顺德维修资金缴交的最低标准。

  该负责人说,在建设局相关文件尚未出台之前,顺德的维修资金仍按售价的2%的标准计缴。“待建设局文件出台后,如果多缴的楼盘将可悉数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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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叶辉丽报道:维修资金下调,是否对一些已经缴纳了该笔资金的市民不公平?针对新政策出台,昨日记者从市民处了解到不少疑问。

  顺德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因为不同时期法规对维修资金的缴交规定不一致,造成了一些小区存在不同期销售的缴交标准不一致。“交多交少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维修资金是属业主个人所有,存储在维修资金专户中,在使用支取时只是按分摊份额从个人账户上划扣,并不是说谁缴得多谁就扣得多。如果首期存得多的业主,续缴的时间会迟些;首期存得少的业主,在使用金额低于首期金额的30%时则应及时续缴。”(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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