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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动态 Dynamics of chamber of Commerce

2005年房地产法律知识讲座

2005-04-14 00:00:00 点击量:
2005年房地产法律知识讲座

  


  3月25日,顺德区建设局与顺德区房地产商会在银泉山庄联合举办房地产法律知识讲座,约有100多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前往参加。
  该讲座首先由顺德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周南华讲解国家有关司法解释,包括《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结婚司、关于建筑工程款的优先受偿问题以及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讲座以后,广东国强鸿业律师事物所欧阳宝坤律师就上述问题及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制问题做了补充说明,最后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庭庭长吴平对听众所提出的问题做现场解答。
  几位主讲人还对目前房地产行业法律纠纷较多的问题做了重点分析。例如:
过去在商品房销售工程中出现的“价外收费”问题,是近两年来诉讼案发生最多的问题。按照现行地方法规和各地实际情况,禅城从1998年7月1日起,南海从2000年7月1日起,顺德从2003年1月8日起,规定在商品房买卖中统一实行广东省规定的“一口价”政策,不得对消费者实行价格误导,开发商为楼盘增加的设施费用一律计入房屋成本,并在价格中明确体现出来;
  逾期交房的问题,也是诉讼案发生较多的问题之一。过去在违约金数额上诉讼双方多有分歧,按照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法律公布的参照标准,凡逾期交房的,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赔偿额。
  此外,有关预售问题、有奖销售问题、物业管理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等,也是此次讲座强调的内容。几位主讲人还强调,做房地产开发,一定要熟悉当地的经营环境和法律环境,除遵守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以外,每一个地方都有着不同的经济环境,因而会产生一些房地产开发的地方法规,只有充分了解并严格执行这些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做到依法经营。
  参加讲座的人士认为,此次讲座精彩适用、通俗易懂,对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防范经营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改善顺德的房地产经营环境、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形成健康有序的行业市场也有着积极的影响。

(商报记者 陈丹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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